美国外籍居民与外籍非居民报税须知
即使你不是美国公民,如果你在美国居住或逗留大量时间,你亦需要缴交美国所得税。
居民或非居民外籍人士
美国国税局通过两种测试来判断你的报税身份 - 绿卡测试和居住测试。如果你符合两种测试其中之一 ,就被视为美国外籍居民,不然,你就被视为外籍非居民。
如果你拥有绿卡,即是根据移民法,你是永久居民,那么你就是美国外籍居民。但是,如果你没有绿卡而你在本年逗留美国超过31天和在过去三年一共有183天(包括本年),那么你通常符合了居住测试,并被视为外籍居民。
计算183天
计算三年内在美国的日数时,您并不要包括每一天。相反,三年中的两年只算进一部分日子。例如,你想判断你2019年的身份,你2019年居住美国60天,你算进2019年的60天,2018年的三份之一,2017年的六份之一。就这样,如果2018年你在美120天,2017年180天,2018年只算进40天,2017年算进30天,三年加起来总共130天。在此举例,你用外籍非居民身份报税。
除此以外,以下情况不用算入居住日数:
- 您从加拿大或墨西哥住处通勤到美国工作的日子,如果您定期从加拿大或墨西哥通勤过来的话。如果在您当年的工作期间有超过75%的工作日通勤到美国上班,您就被认定是定期通勤。
- 您往返于美国境外两个地方,途经美国不满24小时的日子, 除非您在美国内当时参加商务会议。
- 您以一艘美国与外国或美国与美国属地之间运输的外国船只的船员身份在美国的日子。但如果您在美国的时候从事其他贸易或生意,这条例外规定就不适用。
- 您打算离开美国,但却由于健康状况或健康问题使您无法离开的日子。您是否打算在特定某一天离开美国是根据所有的事实与情况来决定的。
- 您是”豁免者“的日子。
就本测试而言,“豁免者”是指以下人士:
- 以一名持有A 或G 签证的与外国政府有关的人士身份暂时待在美国;但是,此类别不包含以外国政府相关人士的家人身份待在美国的持有A-3 或G-5 签证的人士;
- 暂时待在美国的老师或受训人员,持有J或Q签证并遵守签证要求。如果您在过去6个日历年度中的两年中有任何时间以老师或受训人员或学生的身份获得免税,一般而言, 您将不是老师或受训人员身份的免税个人。然而,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您仍将被视为免税个人:
- 如果您在过去6个日历年度中的三年(或较短时间)中有任何时间以老师或受训人员或学生的身份获得免税,
- 一个外国雇主在今年支付您的所有报酬,而且
- 在过去的任何6年中, 您曾在美国担任教师或实习生, 而且
- 一个外国雇主在过去六年中您以老师或受训人员的身份留在美国的每一年支付您的所有报酬。
- 暂时待在美国的学生,持有F、J、M或Q签证并遵守签证要求。如果您在五个以上的日历年度中的任何时间以老师或受训人员或学生的身份获得免税,您在今年将不是学生身份的免税个人,除非您满足以下两个要求:
- 您确立您无意永久住在美国, 而且
- 您遵守签证要求。
- 暂时待在美国参加慈善体育活动竞赛的专业运动员
外籍居民税
作为美国合法居民,您必须遵守与美国公民相同的税法。意思是,无论您在哪个国家/地区获得收入,都必须报告您在年度纳税申报表上获得的所有收入。
非居民税
非居民必须向美国国税局缴纳所得税,但只限於美国有效关联的收入,这通常包括您在美国时所赚取的收入。但是,美国国税局无权对非居民在本国或在任何外国所赚取的收入征税。
准备美国纳税申报单时,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则必须使用1040NR表格或更短的1040NR-EZ。
- 无论使用哪种形式,您都只要报告被视为美国来源收入的金额。
- 就像外籍居民和美国公民一样,您可以扣除和抵免以减少应税收入。
所有非居民纳税申报表(如1040NR,1040NR-EZ或8843)均可在IRS网站上取得说明。
双重身份纳税人
通常在过渡年情况下,由非居民身份变成居民身份,会被视为双重身份纳税人。双重身份纳税人要提交两个纳税申报表 - 一个是该年非居民部分的纳税申报单,另一个是该年居民部分的纳税申报单。在某些情况下,纳税人可以选择在过渡年度被视为全年居民,而不必提交两个单独的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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